建筑垃圾是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的总称。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例如废混凝土、废砂浆、砖瓦碎块、渣土、碎石块、沥青块、废塑料等,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指将建筑垃圾处理转化成为有用物质的方法。
根据建筑垃圾的再生处理场所,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可分为固定式再生处理模式与临时再生处理模式。固定式建筑垃圾再生处理设施的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不小于 10 年,是采用一定工艺手段、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产品的固定场所。固定式再生处理模式的特点是工艺环节完备、审批流程长、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占地面积大、环保水平高,可作为城市基础配套设施,一般与拆建类建筑垃圾生产线协同建设。临时建筑垃圾再生处理设施的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在 3-5 年之间,临时再生处理模式的特点是工艺环节简单、以人工拣选为主、建设周期短,处理场所多为临时用地,占地面积较小,便于灵活设置,适合装修垃圾中转分拣,以及建筑垃圾的就地集中处置。
就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范围来看,产业链包括上游的建筑垃圾输出公司(建筑企业、拆卸装修企业、个人)、处理设备/设施制造商(破碎、筛分、再生产品生产设备),中游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解决方案的提供商和项目运营商,以及下游的建筑施工公司为代表的再生产品应用方。其中中游项目建设方承担整个项目的设计咨询、投资建设、运营维保等重要角色。
21 世纪初,中国建筑业处于大规模增量建设时期,房屋施工面积飞速扩张,对应产生大量建筑垃圾,但我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行业初期采用传统全量填埋方式。2005 年,《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出台明确了建筑垃圾的涵盖范围,强调建筑设计企业、实施工程单位及居民的主体责任,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十二五”时期,我国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行业开始谋求“生产自动化、产品精细化”的发展模式,再生产品类型逐渐丰富,产品序列逐渐完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行业开始慢慢地向移动式低效资源化处理转变。这一时期,政府开始在建筑垃圾处理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推动了“收-运-处-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十三五”时期,环保力度加大,传统露天处理模式逐渐被取代。这一时期新的处理技术提高了处理效率和环保标准。此外,《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的发布进一步规范了行业的健康发展。随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等部门相继发布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相关支持政策,及地方政府陆续出台建筑垃圾管理的具体政策,有效增强了各责任主体对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意识、推动综合利用项目落地。
2020 年开始行业进入稳步发展阶段,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完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被列入《“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同时中国城市开发建设的重点由房地产主导的增量建设,逐步转向以提升城市品质为主的存量提质改造,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有所提升。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行业经历了从简单消纳到资源化利用的转变,政府和企业的参与、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的潜力一同推动了行业的健康发展。未来,随着环保要求的提高和市场需求的增加,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行业有望实现更大的发展。
中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相较于环保产业其他项目,当前投资规模较小,综合利用率相较于欧美发达国家较低。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价值巨大,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兼具经济与环保效益。目前中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大多数都用在生产以粗骨料、再生细骨料、再生微粉、再生园林土等为代表的中间产品,以及再生砖、再生预拌混凝土、再生混凝土制品、再生复合筑路材料等再生系列终端产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后的再生资源化产品应用场景广泛。
世界各国建筑垃圾回收率差异较大,其中部分发达国家具有较高的资源化利用率,韩国、德国、日本的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为 90%以上,根据《“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我国 2020 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 50%,2025 年我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将达到 60%,但与欧美地区等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差距。
建筑业位于产业链的上游,近年来从始至终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2023年建筑业总产值持续上升,2023 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达到 31.59 万亿元,同比增长 5.8%。在国家城镇化进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推进下,未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行业市场潜力较大。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行业竞争格局较为分散,总体而言,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行业参与者以小微企业为主,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相关业务在上市企业主要经营业务中占比较小。
由于建筑垃圾处理后形成的再生砖块及其他再生构件均体积、重量较大,长途运输成本比较高,且产品附加值较低,因此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往往具有区域性特点,业务辐射范围较小。垃圾处理项目大多分布在企业所在区域周边市县。
随着“十四五”期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有关政策的密集发布,以及“到 2025 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 60%”目标的提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行业前景广阔,参与者将持续增多。企业与政府合作的PPP 模式的推广有利于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降低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该模式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领域的延续将推动更多社会主体主动投入该行业。且随着政府包含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为代表的一系列支持政策的出台,将吸引慢慢的变多企业加入该行业。由于政府在以垃圾固废处理和焚烧发电为代表的特许经营模式重点行业领域的法规政策日益完善,特许经营权的获得方式将更加公开透明,促使行业竞争加剧。
金科资源是一家专门干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再生产品生产、销售和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业务模式主要为 BOT 模式。
北京建工是一家针对成分不同、含杂率不同的拆除垃圾,提供拆除垃圾综合处置线、拆除垃圾模块化处置线等不同的工艺处置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业务模式主要为 EPC+O 模式。
江苏绿和是一家以建筑废弃物为原料,引进国外先进设备与成熟工艺,生产符合国家与行业标准的环保建材的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业务模式主要为BOT 模式、BOO 模式、EPC 及其分包模式、EPC+O 模式。
瑞泰环保是一站式固废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建筑垃圾相关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业务模式主要为设备 EPC 模式。
鸿翔环境主要以 BOT 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建筑垃圾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专门干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通过资源化利用生产的基本的产品包括再生砌块及构件、再生骨料、再生水稳等。
建筑业位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业链上游,近年来从始至终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2015-2023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持续上升,2023 年我国建筑业增加值为8.57 万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1%。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测算数据,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年产生量超过 20 亿吨,是生活垃圾产生量的 8 倍左右,约占城市固态废料总量的 40%。随国家城镇化进程的持续不断的发展以及市政基本的建设的深入推进,建筑垃圾的产量将随之增加。
2020 年,我国公布了“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背景下,通过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再生利用,能节约大量自然资源、减少建筑材料的生产需求、保护生态环境并创造经济效益,慢慢的变成了建筑垃圾处理的发展趋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对节约和替代原生资源及有实际效果的减少碳排放量起及其重要的作用,成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方式。因此,“碳达峰”和“碳中和”等政策将逐步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市场的发展。
同时,为了有效治理建筑垃圾,国家设定了“十四五”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目标,并给予了诸多政策支持与鼓励。2021 年 7 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到 2025 年,我国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再生资源对原生资源的替代比例进一步提升,循环经济对资源安全的支撑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 60%。在上述政策的助力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将获得较大提升空间。
随着技术的不停地改进革新和应用,建筑垃圾处理将变得更高效、环保。目前,建筑垃圾的预处理技术获得了显著提升,现代分拣技术能够更准确地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分离出可回收物料和不可回收物料,不仅提高了资源回收率,还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技术不停地改进革新,再生混凝土、再生骨料和再生砖等产品的研发成功,使得建筑垃圾变废为宝,大范围的应用于新的建筑项目中,资源化再生产品不仅仅具备与原生材料相当的性能,而且还能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和环境影响。建筑垃圾处理设备一直在升级,使得建筑垃圾处理灵活性更好和高效,通过在建筑施工工地附近现场处理垃圾,减少运输成本和二次污染的风险;而智能化控制管理系统可以实时监控处理过程,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环保性。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行业数字化转型加速,通过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建筑垃圾处理过程的管理变得更精细和智能,帮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同时还能为政策制定和城市规划提供数据支持。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处置社会全产业链不完善,收集、运输、分拣、利用环节脱节。建筑垃圾产生、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产品应用环节还未完全打通,部分小微处置企业经常处于难以为继的境地。后续随着 PPP 模式的推广以及政府与企业加强合作,将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行业形成稳定的上游产业链。再生砌块及构件有关技术的发展将提高再生产品的质量及性价比,推动下游产业链不断拓展。
《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初衷、回归本源,最大限度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 PPP 项目,其中资源化利用等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项目为特许经营模式重点领域。垃圾固废处理项目在这种制度下,政府通过合同协议或其他方式明确政府与获得特许权的企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特许经营模式为企业解决了用地、银行贷款,物料来源、成品销售等一系列难题,保证项目顺利展开。同时当地政府要求市政建设等方面的工程优先使用该公司产品,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的利润空间。
公共设施管理业下垃圾处理行业的特有经营模式为特许经营模式,因此,该行业政策壁垒较高,未获得特许经营的企业没办法开展建筑垃圾清运项目。政府对建筑垃圾处理行业的监管较为严格,企业要遵守相关环保法规和政策标准。此外,建筑垃圾项目企业具备相关资质,并且通过竞标方式与当地政府建立合作,以 PPP 模式等运营模式进行业务。国家针对固废处理行业规定了严格的资质许可要求,并已针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采取了一套资质许可机制。因此,相关资质也是行业新进入者面临的主要壁垒之一。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行业一般具有很强的地域性,由于建筑垃圾处理后形成的再生资源化产品均体积、重量较大,长途运输成本比较高,且产品附加值较低,因此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往往具有区域性特点,业务辐射范围较小;同时,该行业具有较强的规模效应。上述两个因素共同决定了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垃圾处理项目一般主要由一家机构承担,区域壁垒较高。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行业是一个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其特点表现在项目总投资规模大,且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企业在这一行业中开展项目,需要在设计、技术、设备采购、厂房建设、管理、运营以及维护等多个角度进行大量资产金额的投入。此外,为了保持企业的竞争力,还需要持续投入资金来支持研发技术、原材料采购和人才引进等关键环节。因此,参与这一行业的企业一定具备强大的资金实力。
我国政府鼓励对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实行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一般通过公开对外招标的形式进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是实践性较强的行业,在招标或竞争性谈判过程中,通常对服务商是否有类似成功案例和项目经验较为重视。此外,在行业内取得政府授权的固体废弃物处理特许的企业,在建设、运营项目的过程中,选取供应商,也很看重其过往业绩和项目经验。因此,行业领先企业拥有较丰富的项目经验,对其市场开拓、品牌宣传等具有较大促进作用,对新进入者形成一定的壁垒。行业经验不足、品牌效应不佳是新进入者面临的主要壁垒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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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所属行业2024-2030年规划概述
第五节 2019-2023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行业财务能力分析与2024-2030年预测
第六章 POLICY对2024-2030年我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市场供需形势分析
第九章 普●华●有●策对2024-2030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行业产业体系调整分析
第十三章 普●华●有●策对2024-2030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行业投资前景展望
第十四章 普●华●有●策对 2024-2030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及投资风险分析